为神点燃福音之火
今日经文:《我在暗中告诉你们的,你们要在明处说出来;你们耳中所听的,要在房上宣扬出来。那杀身体、不能杀灵魂的,不要怕他们。》(马太福音10:27-28
)
今天,基督的福音就是火种。我们要明白,神赐下圣灵并不只是为了帮助我们能够雄辩滔滔地讲道,神赐下圣灵,乃是要把爱人灵魂的火注入人们的心里。除非基督先将你点燃,否则是无法把福音的火带到地上的,因为主耶稣说:“离了我,你们就不能做什么。”(约翰福音15:5
)耶稣曾指示门徒什么都不要做,直等到他们领受“从上头来的能力。”(路加福音24:49
)当神的能力降临时,圣灵如舌头般的火焰就降在他们各人头上。
先前,耶稣曾两个两个地差派他的门徒出去,这件事让我想起了参孙,他曾把一对一对的狐狸尾巴捆上,又在尾巴中捆着火把,再放这些狐狸进入敌人的玉米田及葡萄园,使禾稼和葡萄园都烧尽了。门徒也是两个两个地被打发出去,他们成了神福音之火的点燃者,带着神福音的火把,去焚烧魔鬼所占领的土地。他们乃是一群新生的以利亚,能把神的火从天带下!
火必须从天而降,否则传福音和教会的活动就会变的非常乏味无趣。讲台上的短讲或长篇说教谈论有关对国家经济的看法,这些只是使人心变为冰冷的事工。要知道,惟有从神来的火能够使冰融化,人们离开教会回家时才会带着神的火。那两位在以马忤斯路上听耶稣说话的门徒,他们在回家后彼此说:“在路上,他和我们说话,给我们讲解圣经的时候,我们的心岂不是火热的吗?”(路加福音24:32
)
耶稣来是要“把火丢在地上”(路加福音12:49
),他的使命绝不是来度假旅游。撒但是个破坏者,他要破坏神的工,所以当耶稣差派门徒出去时,也曾警告他们有身体上的危险,但耶稣说:“那杀身体、不能杀灵魂的,不要怕他们;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,正要怕他。”然而,比起那丛耶稣而得的喜乐及火热的生命,外在的逼迫又算得了什么呢?比起他要赐给我们的生命冠冕及奇妙作为,肉体所经历的苦难就算不得什么了。耶稣所赐下的大使命,是要我们去“医治病人,叫死人复活,叫长大痳疯的洁净,把鬼赶出去。你们白白地得来,也要白白地舍去。”(马太福音10: 8
)就让圣灵的火焰在你心中点燃吧!
让我们祷告,
亲爱的主,求圣灵的火点燃我们的生命,将爱人灵魂的火注入我们的心中,让我们从主那里得到喜乐的恩膏,为主点燃福音之火。祷告奉耶稣基督的名,阿门。
选自布永康牧师《每日经历神的火》
发表:
山风
5/19/20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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