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mson·参孙
作者:曾候静
二十年前读参孙,只觉他徒然一个莽夫,被世间女人多次算计,最后落得个身死异乡的结局。
近日再读,方觉他步步皆在连环套中,一生所该经历的,莫非命运。
参孙出生前,他母亲是顽固性不育的。所以上帝忽然告诉他母亲她必将怀孕生子时,她内心的感恩和敬虔便瞬间刻在了骨子里。
然而参孙生来是有使命的,他有从上帝而来的巨大神力,他要带领以色列人挣脱非利士人的欺压和征服。
所以上帝让他爱上非利士的女人。参孙的三朵爱情之花,均开在非利士。非利士女人对他的欺骗,都成为他愤然大杀非利士人的合理依据和情绪逻辑。
既然参孙是必然要向非利士女人求婚的,所以他母亲如何呼唤也是唤不醒。也所以大卫王说“王的心在耶和华手中是垄沟里的水,随意翻转”。
参孙的第一个妻子是非利士亭拿的女子,虽然参孙孔武有力,金子银子也不少,可亭拿的女子还是临阵背弃了他,嫁给了他的“伴郎”。由此引发了公元前1500多年的以色列人与非利士人的一次大战。以色列人赢了,一定程度上摆脱了非利士人的欺压,非利士人由此决定铲除参孙。
非利士是《圣经》里的翻译,英文Pathrusites,即今人音译“巴勒斯坦”。在《圣经》里许多地名和今日是不同的,例如希腊被译为“希利尼”、大马士革译为“大马色”、加沙译为“迦萨”…
参孙第一次失败的婚姻是上帝给他预备的战争导火索,可是他末后的爱情,却是他给自己酿的毒药。
他情场失意,赌场得意了。可是他大抵是觉得意难平,非要纠结于征服非利士的女人,让她们弥补给自己情感的窟窿。这个窟窿,只能用毒药填补。
这样,参孙就迷路了。他精神世界的不平,让他在非利士几番骚操作。他丝毫不在意如何保护自己,尤其是灵魂。
他在情感的骗局里不断误入歧途,他以为自己可以轻松拿捏,进退自如,却终究狂妄到泄露了“拿细耳”人的天机:他的力量源头其实并非“毛发受之于父母”,而是遵守上帝的命令。
参孙最后的节操,就是他头顶上从未剔过的毛发。这个物理的存在,只是他和上帝勾连的最后一根稻草罢了。
然而这个秘密,他竟然告诉了蓄意谋害他的枕边人~非利士女人大利拉。大利拉并非他明媒正娶的妻子,而是除了非利士妓女之外的另一个存在。为了非利士首领承诺的许多银子,无情无义的大利拉出卖了参孙。
参孙睡着后,大利拉剃了他的头发。
参孙让上帝失望透顶,因此失去了神力。他被非利士人抓住,剜了双眼,囚进牢笼,任意欺凌。
一代天骄参孙,就这样栽在外邦女人手里。他末后的痛悔,唤来了上帝的怜悯,成全了他的最后一战~双目失明的他与非利士人同归于尽。
这大概是大卫王所说的“忧伤痛悔的心,耶和华绝不轻看”。
失去双眼后的参孙最后一战所杀的非利士人,比他一生中所杀的都多。
那么,参孙的神力开关到底是不是拿细耳人的胎发呢?是,也不是。他头上的胎发。其实是他和上帝的约定。他违背了约定,所以他和上帝的合同失效了。
有些历史的巧合又让人浮想联翩,中国人的毛发受之于父母,到底原始寓意又是什么呢?有意思。
来源:网络
发表:
葡萄枝
6/29/20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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