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對神的愛仍有摻雜
大多數的信徒愛神,除了神以外,總有些其他的人、事、物摻雜在其中;在對神的愛裏還摻雜著己的需要。更次一等的愛神──也是最普遍的──是一種完全為著「滿足己」 的愛神。他尋求神是根據他愛神的時候的感覺。當這些感覺過去時,這個信徒對神可能再也沒有興趣了!換言之,當他的「感覺」消失時,他對神的愛也隨之枯萎了!
這是為了自己好處而愛神的階段,我們若要得著真正的屬靈長進,就必須脫離這個階段。我們愛祂,必須沒有在祂以外的任何目的;我們也必須放下所有的「感覺」,不能以此為根基。我們必須不顧自己的屬靈情形而愛祂;無論我覺得屬靈生命枯乾或豐富,都要愛祂。我們在愛神的時候, 自然會得著一種極深的滿足,但是我們對神的愛必須能夠超越這個,否則我們就將房屋建造在沙土的根基上。─ 蓋恩夫人《靈命的歷境與危機》
文章来源:基督徒文摘第十八 期福音小品
发表:
兰花
7/6/20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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