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乎圣经的婚姻关系(2/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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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乎圣经的婚姻关系(2/3)

文/陈俊迈 生命季刊微信专稿


2 圣经中对妻子的要求是什么?

彼得前书3:1-7节是新约圣经关于“妻子角色”的主要经文:

“你们作妻子的,要顺服自己的丈夫。这样,若有不信从道理的丈夫,他们虽然不听道,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过来。这正是因看见你们有贞洁的品行,和敬畏的心。你们不要以外面的辫头发,戴金饰,穿美衣,为妆饰,只要以里面存着长久温柔安静的心为妆饰。这在神面前是极宝贵的。因为古时仰赖神的圣洁妇人,正是以此为妆饰,顺服自己的丈夫。就如撒拉听从亚伯拉罕,称他为主。你们若行善,不因恐吓而害怕,便是撒拉的女儿了。你们作丈夫的,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(情理原文作知识)。因她比你软弱(比你软弱原文作是软弱的器皿),与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,所以要敬重她。这样便叫你们的祷告没有阻碍”。

这段经文告诉我们:

(1)“你们作妻子的,要顺服自己的丈夫。”

彼得在这里鼓励世世代代的姊妹要效法撒拉,称亚伯拉罕为主,像顺服主一样顺服丈夫。这个说法是不合现代人的口味,但却是圣经的教导。以弗所书5:24节说:“教会怎样顺服基督,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”,也是同样的教导。要注意的是,这里“凡事”是以教会与基督的关系为前提的,也就是在神的真理中,在神的约里,妻子应该凡事顺服丈夫。圣经没有说:丈夫不信主,妻子要顺服丈夫也不信主;若丈夫违背神,违背圣经,妻子就不应该顺服丈夫。这里的“顺服”是指在家庭生活中,经过讨论,最后决定权是要丈夫承担,他既有权柄做了最后的决定,他也有责任承担由这决定所带来的结果。作为妻子,应当顺服丈夫的决定,不是被动地看丈夫出丑失败,然后一大堆的指责。而是积极地帮助丈夫在执行决定前,做必要的修正和改变。一旦丈夫做了错误决定,也主动与丈夫一起承担决定所带来的一切后果,不抱怨;反而是安慰鼓励丈夫:吸取教训,再接再厉。

(2)妻子和丈夫在家庭中是平等的。

彼前3:7节说:你们作丈夫的,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。因她比你软弱,与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,所以要敬重她。这样便叫你们的祷告没有阻碍。

彼得指出:虽然妻子的在某些方面比丈夫弱,但男女是平等的,他们“一同承受生命之恩”,这意思是妻子和丈夫都是神按照自己的形象造的(创1:27),神从创造角度,已立下男女平等的根基。;而且从救恩角度,男和女都在基督里(加3:28),是平等的。所以丈夫要敬重妻子。人常把能力的强弱,权柄的大小看成地位的高低,这是人堕落后的思维方式。在神的眼里,能力的强弱和权柄的大小都是神给的,与地位的高低无关;只要同受神的恩典,同属基督,不管他们在家庭中,或在教会中的权柄大小不同,但在神面前都完全平等。

(3)妻子应该有自己独立思考,有自己的聪明智慧和判断能力。

在这段经文中,彼得假设有一个丈夫不信主,妻子可以独立判断,决定先信主。而且妻子在两人生活中,可以对丈夫的一生带来极大的影响,妻子可以带领丈夫信主,以至全家归主。这段经文也教导妻子:带领不信主的丈夫不仅靠语言,更要靠“贞洁的品行和敬畏的心”,以及“长久温柔安静的心”。所以,这段经文指出,在一些情况下,妻子可能成为家庭属灵生活的引领者,这已经成为古今中外教会历史中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。所以,在实际的家庭中,妻子可以在许多方面比丈夫强。

(4)顺服神的安排。

前面我们已经讨论过:“妻子的顺服”不是盲目听从丈夫,也不是妻子不可以在家庭某些方面起主导地位。“顺服”的原意是服从神的一切安排(“顺服”的希腊文原意有“在安排下”)。圣经的启示使我们相信,天下的事没有神的许可是不可能发生的,所以,我们相信:婚姻的安排是出于神的安排,不管是“强妻弱夫”的安排,或者是“强夫弱妻”的安排,妻子都应该以敬畏神的心度日,在婚姻生活中荣耀神。圣经还说:神“先造的是亚当,后造的是夏娃。”(提前2:13)这意思是:神让男人在家庭中,承担更大的责任和权柄,而妻子的主要角色是“帮助”男人(创2:18),这是神定下的家庭责权的次序。同理,神定下了“主仆”,“君臣”等次序给社会。改变这种次序的权柄完全属于神。人是不应该,也不可能(如果没有神许可)主动去改变这些伦理次序。而改变神所设立的次序是人罪性的一个重要表现,基督徒要高度警惕,不要在这方面羞辱神的名。

这里,我们要特别为所谓“家庭妇女”说几句话,这个名词在中国是个贬义词,因为妇女解放运动就是要把妇女从家庭事务的捆绑中解救出来;这与西方的女权运动遥遥相呼应,这些运动是用人的办法来反对社会中男女不平等现象,出发点可能是好的,运动带来了妇女的选举权,工作权,发言权等良好结果;但因为是人的行动,总是带来许多严重偏差。例如:因为强调男女平等,就有意无意贬低妇女“相夫教子”这一人类历史中,妇女最重要、而且最荣耀的一项工作,也是神安排给女人最重要的一件任务。认为妇女在外工作,与男人有一样的地位就是男女平等的思想和看法是错误的,若妇女有神赐的特别恩赐和呼召,从家庭中出来为社会众人服务是可以的,但所有女的都出来工作,那么家庭事务谁管?女权运动者回答是男女一起管家,听起来很好,实质上抹杀了神赋于的男女天生有的不同特质,也就抹杀了神定的一个家庭中夫妻应有的分工。长久下来,家庭中家长角色摸煳,男女分工不明,父亲不像父亲,母亲不像母亲。有人把现代社会婚姻破裂,家庭萎缩,甚至同性恋的泛滥归罪于女权运动,这种说法言之过重,但绝对有相关因素。所以,作为一个女基督徒,应当把神托付的家庭的任务放在首要地位来考虑,并以此为荣;其次为了生活需要,出去工作是可以的,但不应当放在首要地位考虑。

(5)祷告没有阻碍

这段经文最后有一个警告:若夫妻不尽自己的本分,不遵守顺服神的安排,夫妻关系有了损害,夫或妻与神的关系就会有阻碍,祷告就不蒙垂听。这点在基督徒中不是一个少见现象。


待续......


文章来源:https://www.cclife.org/View/Article/5177

发表: 兰花 10/20/20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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