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真正的问题:不只是受苦,更是有罪(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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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真正的问题:不只是受苦,更是有罪(二)

《圣经》并不是要把人打入绝望,让人不断盯着自己的败坏;恰恰相反,《圣经》揭露人的罪,是为了把人带向真正的盼望。因为只有当人承认“我真正的问题不只是受苦,更是有罪”,他才会明白:我需要的不是一点鼓励,而是一位救主;不是一些道德建议,而是一场从根基开始的赦免与更新。福音之所以是好消息,不是因为它告诉人“你其实没那么糟”,而是因为它告诉人:你确实无法靠自己救自己, 但神已经在基督里为你预备了出路。

我们常常把“罪”理解为杀人、偷盗、欺骗等严重行为, 却忽略了罪其实渗透在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。对于基督徒来说,犯罪并不仅仅发生在某些重大事件中,而是在每天的思想、言语、态度和行为中不断显露出来。在家庭中,一句伤人的话、一次失去耐心、一次自私的坚持、一次不愿饶恕, 都可能反映出内心的罪性。很多时候,我们并不是不知道应该去爱家人,而是在自己的利益受到挑战时,更愿意坚持自己的想法,而不是学习基督的舍己。

在工作中,我们也容易陷入各种试探。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夸大成绩,为了避免责任而推卸过失,为了竞争而嫉妒别人,为了获得认可而隐藏真实情况,为了业绩实施了一些违规甚至违法的行为,甚至因为骄傲而轻看同事,因为惧怕而不敢坚持原则。这些未必触犯法律,却不断暴露出人内心的自我中心。

在人际交往中,我们会论断别人、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、 用刻薄的话伤害他人,或者因为别人的成功而心生嫉妒,因为别人的失败而暗自庆幸。很多罪并没有表现为外在的行为, 而是隐藏在内心深处,只有自己和神知道。

甚至在信仰生活中,我们同样会犯罪。我们可能为了得到别人的称赞而热心服事,表面上是在荣耀神,实际上是在荣耀自己;我们可能习惯于参加聚会、读经、祷告,却渐渐失去了对神起初的爱;我们也可能用属灵的话语论断别人, 用自己的标准衡量别人,却忘记了自己同样需要神的恩典。

当然罪不仅是做错事,更是以自我为中心、背离神、扭曲爱与真理。《圣经》所说的罪,并不仅仅是某些外在行为, 而是一种更深层的生命状态。

耶稣说:“你们听见有话说:’不可奸淫。’只是我告诉你们,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,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。”(马太福音5:27)耶稣并不是说"想到异性就是犯罪", 也不是说正常的性吸引就是罪。祂要指出的是:罪首先产生于人的内心,而不仅仅表现为外在行为。耶稣不是把标准提高,而是揭露罪真正的根源。

因为行为只是果子,内心才是根。例如:一个人没有偷东西,可能有两种原因。第一种:他根本没有贪心。第二种:他很想偷,只是怕被警察抓到。两种情况外表都是没有偷, 但是他们的内心完全不同。神不是只看见行为,祂更看见人的内心。

“人是看外貌,耶和华是看内心。”(撒母耳记上16:7)

神创造人的目的,是让人与祂建立爱的关系,在祂里面认识真理、活出真理,并管理祂所创造的世界。然而,自从人离开神以后,人生命的中心就发生了改变:不再以神为中心,而开始以自己为中心。人希望自己决定什么是对、什么是错;希望自己掌握人生;希望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,而不是寻求神的旨意。

人的许多行为,看起来并没有明显伤害别人,却仍然带着强烈的自我中心。例如,我们希望别人理解自己,却不愿意理解别人;希望别人尊重自己,却很少主动尊重别人;希望别人原谅自己的过失,却难以饶恕别人的错误。这种以自我为中心,并不总是表现得十分明显。有时它隐藏在善行里面:服事是为了得到称赞,奉献是为了赢得尊重,努力工作是为了证明自己的价值,甚至信仰生活也可能成为满足自我成就感的一种方式。

因此,《圣经》中所说的罪,不只是做错了什么,更是生命出了问题;不只是行为需要修正,更是人与神的关系需要恢复。罪最大的特点,就是把“我”放在神应该居首位的位置。

待续……

文章来源:节选张海峰弟兄原创作品《在争战中得胜》第二部第7章

发表: 兰花 9/13/20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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